党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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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办公室保密制度
【字体: 】【2010/4/27】 【作者/来源 】  【关 闭
  

一、        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法规和保密制度不该问的事不问,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看的文件不看。

二、        做好公文的管理工作。上级来文由专人负责签收、拆封、登记、处理,按规定范围传阅,不得随意扩大。外出开会、办公不得携带秘密文件。不准私自复印、抄录或保存秘密文件、资料。离开办公室时要将秘密文件、资料锁入保险柜或抽屉内。

三、        不得将涉密文件、资料输入联网计算机;采取电子信息等技术存取、处理传递国家秘密的,必须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四、        起草文件、材料和编印信息等,均需执行有关保密规定;办公室人员参加会议,凡需保密的内容,严禁会后传播,各类会议的记录需遵守保密规定,妥善保管并及时归档。

五、        不准在家属、子女及其他无关人员面前谈论秘密事项;不准带无关人员在办公室无故逗留。

六、        在涉外和接待活动中,要严格遵守外事纪律,不得泄露党和国家秘密。

七、        发现失泄密现象,要立即报告,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八、        新增涉密岗位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保密教育或保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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