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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办公室首问责任制度
【字体: 】【2017/8/28】 【作者/来源 】  【关 闭
 

 

一、首问责任人是指师生员工和校外人员来访、办事或通过电话咨询、反映问题时,第一个在岗接受询问、接待来访或第一个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按照“首问负责,对口接待”的原则,首问责任人不论询问的内容与本人职责是否有关,都要热情接待,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脱。

二、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若不符合规定或一时不能办理的,要说明理由并做好解释工作;如具体经办人员不在,能由其他工作人员代替办理的,要迅速代替办理,不能代替的,首问责任人要主动与来访者约定时间再行联系,或把办事者的要求记录下来,负责及时地转交给具体经办人,具体经办人阅知后应尽快办理。

三、不属党政办公室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主动告知或引导到经办处室。经办处室无人时,应告知联系电话。

四、属于业务不明确或涉及交叉业务的,首问责任人要及时请示办公室分管领导,协调有关业务部门一同解决。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来访者的询问。

五、首问责任人必须做到:热情接待,耐心听讲,用语文明、规范,服务周到;严禁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语言敷衍搪塞或简单生硬地对待服务对象的请求和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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